發放對象
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
請領資格
1.幼兒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
2.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幼兒滿二歲當月未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準公共服務補助。
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正本(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2.申請人(雙親或監護人)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
2.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3.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4.第2名(含)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申請方式
1.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
2.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第一胎新臺幣5,000元。
第二胎新臺幣6,000元。
第三胎以上新臺幣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