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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派芬農」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依據農業部113年4月22日農授防字第1131875771號書函,農業部公告修正「派芬農」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