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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如何申辦祭祀公業派下員變動

  • 發布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標準作業程序
祭祀公業派下員變動

壹、目的:為提供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後,派下員發生繼承變動,其繼承順序完備無議,相關系統表及名冊等資料可供佐據。
貳、摘要: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向祭祀公業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審核後函復申請人。
參、受理機關:祭祀公業土地所在地區公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祭祀公業條例第18條。
伍、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派下員繼承變動申請書1份【(民)表1】。
二、變動後派下全員系統表3份【(民)表2】。
三、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3份【(民)表3】。
四、切結書3份【(民)表4】(無者免附)。
五、拋棄書3份【(民)表5】(無人拋棄者,免附)。
六、已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含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不動產清冊)。
七、戶籍謄本1份。(可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八、管理暨組織規約3份(無規約者免附)。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無。
柒、名詞解釋:派下全員證明書包括公所驗印之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
捌、其他:無。
玖、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相關文件下載https://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tycgOnline.action;jsessionid=C8C6224D921F53D67A9375D19A245FD6

承辦人:連絡電話:03-4783683/ 莊雅萍 分機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