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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如何申辦祭祀公業法人登記

  • 發布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標準作業程序
祭祀公業法人登記

壹、目的:有關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事宜,應報請主管機關辦理,為使作業有所遵循,特訂定本項標準作業。
貳、摘要:祭祀公業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應檢附相關文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市府核定後,完成登記。
參、受理機關:所在地區公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祭祀公業條例第25條
伍、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申請書2份。
二、派下員過半數之同意書(同意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並申辦所有權更名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所有)正本1份影本1份。
三、派下員大會會議紀錄、簽到簿(章程之訂定及管理人、監察人之選任應依規定召開派下員大會,出席人數因故未達定額時,得以取得祭祀公業條例第33條所定比例派下現員簽章之同意書為之。)正本1份影本1份。
四、法人沿革正本2份。
五、法人章程正本3份。
六、載明法人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文件正本1份影本1份。
七、祭祀公業管理人(監察人)備查公文影本2份。
八、鄉(鎮、市)公所核發之派下全員證明書(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1份影本2份。
九、法人管理人(監察人)名冊正本2份。
十、法人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3份。
十一、法人圖記及管理人印鑑式正本3份。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無。
柒、名詞解釋:無。
捌、其他:
一、審查結果如需補正,涉及公所權責者,則函請公所就權責事項予以補正;如同時涉及申請人應補正事項,則由公所發文通知申請人補正。
二、如僅涉及申請人應補正事項,則逕為通知申請人補正,並副知區公所。
玖、作業內容:
一、 流程圖:如後附。
二、 流程說明:如後附。

相關文件下載https://www.yangmei.tycg.gov.tw/home.jsp?id=78&parentpath=0%2C25&mcustomize=online.jsp

承辦人:連絡電話:03-4783683分機 2202課員莊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