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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如何申辦祭祀公業法人管理人或監察人變動登記

  • 發布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標準作業程序
祭祀公業法人管理人或監察人變動登記

壹、目的:有關祭祀公業法人有關管理人或監察人變動登記事項,為使作業有所遵循,特訂定本項標準作業。
貳、摘要:祭祀公業法人為辦理管理人或監察人變動登記,應檢附相關文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市府核定後,完成變動登記。
參、受理機關:所在地區公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祭祀公業條例第38條
伍、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申請書1份。
二、派下員大會會議紀錄(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會議紀錄應由主席及記錄簽章)及簽到簿正本。無法成會時,會議紀錄、簽到簿及同意書(派下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或依章程規定)正本。
三、法人章程 (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 影本1份。
四、祭祀公業法人圖記及管理人印鑑式(應填註法人名稱並由各管理人逐一簽名加蓋印鑑且填註提出日期)正本3份。
五、法人登記證書正本。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無
柒、名詞解釋:無。
捌、其他:無。
玖、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相關文件下載https://www.yangmei.tycg.gov.tw/home.jsp?id=78&parentpath=0%2C25&mcustomize=online.jsp

承辦人:連絡電話:03-4783683/ 莊雅萍 分機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