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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戶民政-如何申辦祭祀公業不動產漏列或誤列更正

  • 發布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桃園市政府標準作業程序
祭祀公業不動產漏列或誤列更正

壹、目的:處理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後,管理人、派下現員或利害關係人發現不動產清冊漏列、誤列,依規定更正不動產清冊。
貳、摘要: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向核發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審核後函復申請人。
參、受理機關:核發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之區公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祭祀公業條例第49條
伍、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 更正不動產清冊申請書1份【(民)表1】。
二、更正漏列、誤列建物(或土地)不動產清冊同意書4份【(民)表2】。
三、 更正不動產清冊4份【(民)表3】。
四、已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含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產清冊)影本4份。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無。
柒、名詞解釋:派下全員證明書包括公所驗印之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
捌、其他:略。
玖、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相關文件下載https://www.yangmei.tycg.gov.tw/home.jsp?id=78&parentpath=0%2C25&mcustomize=online.jsp

承辦人:連絡電話:03-4783683分機

2202課員莊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