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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標題:社會福利-請問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符合資格之補助金額?

  • 發布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1.本津貼發放對象為我國籍之未滿二兒童,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2.符合資格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新臺幣)如下:
(1)第1名子女:5,000元。
(2)第2名子女:6,000元。
(3)第3名(含)以上子女:7,000元。
2.前款所稱第2、3名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名、第3名以上子女。
3.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發放至兒童滿2歲(含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