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112/11/09
補助案件機關: 桃園市政府楊梅區公所
補助案件名稱: 客家米食推廣暨藝文展演
補助日期: 111年05月16日
補助對象: 桃園市客家藝文推展協會
補助金額: 20,000
補助屬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
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法令依據:桃園市各區公所補助小型藝文活動計畫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公職人員姓名: 涂權吉
服務機關團體: 桃園市議會
職稱: 市議員
關係人姓名: 桃園市客家藝文推展協會
關係人與公職人員之關係: 關係人屬:非法人團體,係由:公職人員本人 擔任 相類似職務: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