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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補助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辦理園區各項工作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一、桃園市政府為整合有限資源,輔導桃園市工業區廠商及產業協進會(以下簡稱廠商協進會),有效協助市府推行各項政務及政令宣導工作、提升園區環境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原則:
(一)補助經費之用途如附件一。
(二)補助對象及金額如附件二。
(三)申請者得於年度三月三十一日前申請補助,如當年度預算不足,補助金額得按申請件數比例調整,如
當年度未編列預算,不受理申請。
三、補助事項:
(一) 協助市府推行各項政務及政令宣導工作。
(二) 促進會務及會員權益提升活動。
(三) 園區品質環境提升研習觀摩。
(四) 上述工作項目以符合市府政策目標為限,且需經市府核定。
四、 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檢送申請書(附件三)、年度工作計畫書(附件四)、立案證明及會員名冊等相關書件,向桃園市政府提出補助申請。
詳細的申請程序及所應備之相關文件請參閱附件。